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(见习记者 薛良诚 实习生 伊廷瑞 杜文娟)新学期开学后,省城某中学的初三学生都收到一份缴费通知单,要求交纳包括“夏季校服费”在内的费用共计400多元。家长对其中的“夏季校服费”提出异议。 8月8日,是济南某机厂子弟学校初三学生新学期开学的日子。这一天,刚刚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都从校方拿到一张收费通知单,上面标明初三年级学生2002—2003学年每名学生要交纳8项收费共计415元。对此,学生家长纷纷对其中50元的“夏季校服费”提出了异议。他们认为,这些学生们明年7月份就毕业了,
昨天下午,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教育厅财务处,一工作人员表示,教育厅早有明文规定,学校对补课费、远程教育费、校服费等几个项目的费用都不能私自收取,更不能强迫收费。